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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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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头孢西丁钠在临床主上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3. 腹内感染(包括腹膜炎、胆道炎)。4.骨、关节、皮肤和软组织等部位感染。5.败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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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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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1. 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 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3. 球孢子菌病。 4. 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 5.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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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1. 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 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3. 球孢子菌病。 4. 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 5.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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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1. 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 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3. 球孢子菌病。 4. 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 5.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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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所致的呼吸道、尿路、肠道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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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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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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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适用于下述患者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炎的祛痰治疗。 2.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3.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道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