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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近期发作的房颤或房扑逆转成窦性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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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 2、肠阿米巴病; 3、肝阿米巴病; 4、贾第鞭毛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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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急性细菌性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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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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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成人和2月龄至16岁儿童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气管炎),单纯性下尿道感染和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及胆道感染),妇产科感染,败血症,以及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也可用于儿童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怀疑有细菌感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但是因为头孢吡肟是-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菌的广谱杀菌剂,故在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前可开始头孢吡肟单药治疗。对疑有厌氧菌混合感染时,建议合用其他抗厌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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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下列病症的替代疗法: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返流性食管炎及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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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荨麻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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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早产儿及新生儿婴儿呼吸窘迫综合征(IRDS)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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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产酶耐药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包括:1.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2.生殖系统感染、盆腔感染、尿道感染;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口腔脓肿;4.严重系统感染:如脑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腹膜炎、骨髓炎、伤寒和副伤寒、预防心内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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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关节肌肉扭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