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 1.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 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 3.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 4.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 5.败血症。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 1.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 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 3.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 4.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 5.败血症。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用于上呼吸道感染、肠炎、耳炎、结膜炎、疮疖、脓肿。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除肠球菌外)、厌氧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变形杆菌属、假单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拟杆菌属中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败血症。 2.烧伤、手术切口等继发性感染。 3.咽喉炎(咽喉脓肿)、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病的继发性感染、肺炎、肺脓肿、脓胸。 4.肾盂炎、胆管炎。 5.腹膜炎(包括盆腔腹膜炎、膀胱直肠陷凹脓肿)。 6.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炎、子宫旁结缔组织炎、前庭大腺炎。 7.脑膜炎。 8.颌关节炎、颌骨周围蜂窝组织炎。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 1.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 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 3.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 4.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 5.败血症。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为阿片类受体拮抗药。 1.用于阿片类药物复合麻醉术后,拮抗该类药物所致的呼吸抑制,促使病人苏醒。 2.用于阿片类药物过量,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 3.解救急性乙醇中毒。 4.用于急性阿片类药物过量的诊断。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败血症;烧伤,手术切口继发性感染;咽喉炎(咽喉脓肿)、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道疾病的继发性感染、肺炎、肺脓肿、脓胸;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睾炎;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包括盆腔腹膜炎、膀胱直肠陷凹脓肿);子宫附件炎、宫内感染、盆腔炎、子宫旁结缔组织炎、前庭大腺炎;脑脊髓膜炎;颌关节炎、颌骨周围蜂窝织炎。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中轻度癌性疼痛。也可治疗神经性疼痛、手术后疼痛、血管性头痛、骨关节痛、二线脱瘾等,但不宜长期连续服用。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