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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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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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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下列病症的替代疗法: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返流性食管炎及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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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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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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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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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有清热解毒及抗病毒作用,主要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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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 2. 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 3. 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 4. 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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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 2. 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 3. 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 4. 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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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