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1. 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 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 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5. 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大肠杆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类杆菌属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如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并发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等;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等; 腹腔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等; 盆腔感染:如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等; 其它:如败血症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大肠杆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类杆菌属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如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并发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等;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等; 腹腔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等; 盆腔感染:如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等; 其它:如败血症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1. 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 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3. 球孢子菌病。 4. 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 5.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感染所致结膜炎,角膜炎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用于急性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