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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改善肝脏功能,对肝脏疾病,如急慢性肝炎、肝硬化,尤其是对脂肪肝有较 明显的疗效;能改善肝内胆汁淤积;可用于酒精、巴比妥类、磺胺类药物中毒时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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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肺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咳嗽、咯痰、喘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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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用于外科手术后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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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 1. 化疗患者:包括用顺氯铵铂、环磷酰胺、阿霉素、红比霉素、博来霉素化疗,尤其是大剂量化疗时。 2. 放射治疗患者。 3. 各种低氧血症: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等。 4. 肝脏疾病: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及其它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 5. 亦可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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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发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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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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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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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由对哌拉西林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在用于治疗对哌拉西林敏感菌与对哌拉西林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菌引起的混合感染时,不需要加用其它抗生素。 1.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肺脓肿、支气管哮喘并感染、肺囊肿并感染等。 2.泌尿系统感染: 包括单纯型泌尿系感染和复杂型泌尿系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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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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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