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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 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 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 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1) 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 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4) 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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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大肠杆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类杆菌属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如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并发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等;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等; 腹腔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等; 盆腔感染:如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等; 其它:如败血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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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脑外伤性综合征。 2. 用于眩晕症:美尼尔氏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3. 用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 4. 用于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及神衰综合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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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脑外伤性综合征。 2. 用于眩晕症:美尼尔氏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3. 用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 4. 用于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及神衰综合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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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可适用于下述由未知病原菌或已知敏感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及大叶性肺炎)。合并上(肾盂肾炎)及下泌尿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皮肤脓肿及伤口感染)。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的感染。 菌血症/败血症。 如上所列的严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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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细菌感染,主要适应症如下: 严重感染:败血症、菌血症、腹膜炎、腹内脓毒症、特殊人群(继发于免疫系统抑制或受损)的感染、术后感染、骨及关节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严重或复杂的泌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耳鼻喉感染。 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合用治疗多种感染(包括绿脓杆菌感染)时具有协同作用,尤其在治疗危重感染和免疫系统功能低下患者出现的感染时作用显著。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台用时,两种药物应分别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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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细菌感染,主要适应症如下: 严重感染:败血症、菌血症、腹膜炎、腹内脓毒症、特殊人群(继发于免疫系统抑制或受损)的感染、术后感染、骨及关节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严重或复杂的泌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耳鼻喉感染。 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合用治疗多种感染(包括绿脓杆菌感染)时具有协同作用,尤其在治疗危重感染和免疫系统功能低下患者出现的感染时作用显著。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台用时,两种药物应分别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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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道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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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细菌感染,主要适应症如下: 严重感染:败血症、菌血症、腹膜炎、腹内脓毒症、特殊人群(继发于免疫系统抑制或受损)的感染、术后感染、骨及关节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严重或复杂的泌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耳鼻喉感染。 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合用治疗多种感染(包括绿脓杆菌感染)时具有协同作用,尤其在治疗危重感染和免疫系统功能低下患者出现的感染时作用显著。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台用时,两种药物应分别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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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细菌感染,主要适应症如下: 严重感染:败血症、菌血症、腹膜炎、腹内脓毒症、特殊人群(继发于免疫系统抑制或受损)的感染、术后感染、骨及关节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严重或复杂的泌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耳鼻喉感染。 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合用治疗多种感染(包括绿脓杆菌感染)时具有协同作用,尤其在治疗危重感染和免疫系统功能低下患者出现的感染时作用显著。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台用时,两种药物应分别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