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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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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下列病症的替代疗法: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返流性食管炎及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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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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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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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局部治疗外阴阴道念珠菌病和革兰阳性细菌的双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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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 上呼吸道感染。 (2) 下呼吸道感染。 (3) 耳鼻喉感染。 (4) 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 皮肤软组织感染。 2. 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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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本品尚适用于: 1.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2.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3.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 4.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 5.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6.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7.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 8.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9.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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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止血药。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疮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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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 2. 心绞痛的预防。 3. 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 4. 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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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泌尿系统、上消化道、呼吸道和妇产科疾病出血。对泌尿系统出血疗效较为显著,亦可用于外伤和手术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