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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如胃癌、直肠癌、胰腺癌、肝癌,亦可用于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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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有清热解毒及抗病毒作用,主要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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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有清热解毒及抗病毒作用,主要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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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2. 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3. 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4. 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 5. 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6. 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7. 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8. 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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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2. 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3. 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4. 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 5. 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6. 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7. 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8. 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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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2. 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3. 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4. 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 5. 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6. 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7. 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8. 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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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头孢西丁钠在临床主上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3. 腹内感染(包括腹膜炎、胆道炎)。4.骨、关节、皮肤和软组织等部位感染。5.败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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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肝昏迷、偏瘫、神经外科手术等引起的昏迷、瘫痪及智力减退、记忆力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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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发作,其他胆道疾病并发急性感染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