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适用于由对哌拉西林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在用于治疗对哌拉西林敏感菌与对哌拉西林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菌引起的混合感染时,不需要加用其它抗生素。 1.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肺脓肿、支气管哮喘并感染、肺囊肿并感染等。 2.泌尿系统感染: 包括单纯型泌尿系感染和复杂型泌尿系感染。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适用于由对哌拉西林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在用于治疗对哌拉西林敏感菌与对哌拉西林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菌引起的混合感染时,不需要加用其它抗生素。 1.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肺脓肿、支气管哮喘并感染、肺囊肿并感染等。 2.泌尿系统感染: 包括单纯型泌尿系感染和复杂型泌尿系感染。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和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哨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株引起的中度以上的下列感染性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 急性窦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所致。 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肺衣原体、嗜肺支原体、或嗜肺军团菌等所致者。 单纯性或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膀胱炎):由大肠埃希氏菌、肺炎克雷白菌、奇异变形杆菌等所致者。 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氏菌等所致。 单纯性尿道和宫颈淋病:由奈瑟淋球菌所致。 女性急性单纯性直肠感染:由奈瑟淋球菌所致。 在治疗之前,为了分离鉴定致病微生物及确定其对加替沙星的敏感性,应做适当的培养和敏感性试验。但在获得细菌检查结果之前即可开始本品治疗。得到细菌学检查结果后,可以继续合适的治疗。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含β-内酰胺酶抑制剂-舒巴坦,适用于产酶耐药菌引起的中重度下列感染性疾病,包括: 1、呼吸系统感染:如中耳炎、窦炎、扁桃体炎、咽炎、肺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脓胸、肺脓肿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和尿道炎等; 3、腹腔感染:如胆道感染等; 4、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疖病、脓性皮炎和脓疱病;性病:淋病等; 5、盆腔感染:妇科感染、产后感染等; 6、严重系统感染:如脑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腹膜炎、败血症、脓毒症等。对于致命的全身性细菌感染、未知微生物或不敏感微生物所致感染、重度感染及混合感染等,如使用本品,建议与其他杀菌剂联合用药治疗。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 (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 (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 (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 (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 (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1、适用于维生素B6缺乏的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2、全胃肠道外营养及因摄入不足所致营养不良、进行性体重下降时维生素B6的补充。 3、下列情况对维生素B6需要量增加:妊娠及哺乳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烧伤、长期慢性感染、发热、先天性代谢障碍病(胱硫醚尿症、高草酸盐症、高胱氨酸尿症、黄嘌呤酸尿症)、充血性心力衰竭、长期血液透析、吸收不良综合症伴肝胆系统疾病(如酒精中毒伴肝硬化)、肠道疾病(乳糜泻、热带口炎性肠炎、局限性肠炎、持续腹泻)、胃切除术后。 4、新生儿遗传性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