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1. 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和营养障碍性疾病(缺血性损害、颅脑外伤)所引起的神经功能缺损。 2. 末稍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腿部溃疡。 3. 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伤口(创伤、褥疮);放射所致的皮肤、粘膜损伤。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1. 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作预防。 2. 带状疱疹:服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 3. 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当口服叶酸疗效不佳时,也用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但对维生素B12缺乏性贫血并不适用。近年应用亚叶酸钙作为结肠、直肠癌的辅助治疗,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可延长存活期。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3.球孢子菌病。 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脑血栓形成、脑栓塞所致脑梗死、中心性视网膜炎、动脉硬化、冠心病、血栓性静脉炎、静脉曲张、慢性静脉功能不全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用于便秘。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除肠球菌外)、厌氧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变形杆菌属、假单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拟杆菌属中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败血症。 2.烧伤、手术切口等继发性感染。 3.咽喉炎(咽喉脓肿)、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病的继发性感染、肺炎、肺脓肿、脓胸。 4.肾盂炎、胆管炎。 5.腹膜炎(包括盆腔腹膜炎、膀胱直肠陷凹脓肿)。 6.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炎、子宫旁结缔组织炎、前庭大腺炎。 7.脑膜炎。 8.颌关节炎、颌骨周围蜂窝组织炎。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肺部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及腹膜炎、骨骼感染、烧伤、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与慢性中耳炎、鼻窦炎等,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葡萄球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菌株无效)。本品用于铜绿假单胞菌脑膜炎或脑室炎时可鞘内注射给药;用于支气管及肺部感染时可同时气溶吸入本品作为辅助治疗。本品对多数D组链球菌感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