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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外生殖器和肛周尖锐湿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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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病。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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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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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由肺炎衣原体、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卡他摩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需要首先采取静脉滴注治疗的社区获得性肺炎。 2、 由沙眼衣原体、淋病双球菌、人型支原体引起的需要首先采取静脉滴注治疗的盆腔炎。若怀疑合并厌氧菌感染,应合用抗厌氧菌的抗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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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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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 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3. 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4. 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素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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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败血症、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继发性感染、肺脓肿、腹膜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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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其它治疗不耐受或疗效不佳的严重胃肠道动力性疾病,如: 1. 慢性特发性或糖尿病性胃轻瘫。 2. 慢性假性肠梗阻。 3. 胃食管反流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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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对头孢呋辛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及耳鼻喉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克雷伯氏杆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及大肠杆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和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肺部感染。 2、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致的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和无症状性菌尿症。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及肠道杆菌属细菌所致的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组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 4、败血症: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肺炎链球菌、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引起的败血症。 5、脑膜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脑膜炎奈瑟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脑膜炎。 6、淋病:由淋病奈瑟氏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单纯性(无合并症)及有合并症的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 7、骨及关节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骨及关节感染。 本品可用于术前或术中防止敏感致病菌的生长,减少术中及术后因污染引起的感染。如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道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的预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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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应用等渗或低渗氯化钠可纠正失水和高渗状态;低氯性代谢性碱中毒;外用生理盐水冲洗眼部、洗涤伤口等;还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