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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逆转苯二氮类药物所致的中枢镇静作用: 1.终止用苯二氮类药物诱导及维持的全身麻醉。 2.作为苯二氮类药物过量时中枢作用的特效逆转剂。 3.用于鉴别诊断苯二氮类、其它药物或脑损伤所致的不明原因的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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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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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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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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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合于结核病的初治和非多重性耐药的结核病患者的4个月维持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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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合于结核病的初治和非多重性耐药的结核病患者的4个月维持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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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 1. 呼吸道感染:咽炎、支气管炎、肺炎、鼻炎、鼻窦炎、扁桃体炎、蜂窝组织炎、耳炎、颊口部感染等。 2. 泌尿系统感染:衣原体感染、前列腺感染等。 3. 骨科:骨髓炎等。 4. 寄生虫感染:弓形体病、隐孢子虫病。 5. 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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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子宫内膜炎、宫颈炎、子宫附件炎、盆腔炎;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5.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6.败血症;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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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子宫内膜炎、宫颈炎、子宫附件炎、盆腔炎;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5.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6.败血症;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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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