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由培氟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 耳、鼻、喉部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 2. 下呼吸道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等。 3. 泌尿系统感染,如非复杂性尿路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男性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其它缺血性血管疾病如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脉管炎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 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2.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等。 3. 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 皮肤软组织感染。 5. 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不能手术、复发性或转移性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或辅助治疗,如子宫内膜癌、肾癌、乳腺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