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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及肺炎。 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副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炎。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脓疱病。 淋病: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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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硫酸阿米卡星敏感的革兰氏阴性菌,包括假单胞菌属菌,大肠杆菌,变形菌属菌(吲哚阴性和阳性)、普罗威登斯菌属菌、克雷伯沙雷菌属菌、肠杆菌属菌和不动杆菌属菌,以及葡萄球菌属菌等所引起的下列严重感染的短期治疗: 1. 败血症,包括新生儿败血症; 2. 呼吸系统感染; 3. 骨骼和关节感染; 4.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等; 5.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烧伤和术后感染(包括血管手术)等; 6. 胃肠道感染,包括腹膜炎等; 7. 复杂性和迁延性尿路感染; 本品不用于治疗初发的不复杂的尿路感染,除非这些菌属对于其它低毒性的抗生素不敏感时才使用该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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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季节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及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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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等消化道症状;也可用于胃食管反流性疾病、糖尿病性胃轻瘫及部分胃切除患者的胃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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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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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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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 上呼吸道感染 (1) 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 (2) 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 (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窦炎。 2. 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 皮肤和皮肤软组织 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 适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病原菌对头孢丙烯的敏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