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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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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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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 2. 心绞痛的预防。 3. 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 4. 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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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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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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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已确认的适应症 1.1 移植 a.器官移植 --预防异体移植物的排斥反应,包括肾、肝、心、肺、心肺联合和胰移植。 --治疗曾接受其它免疫抑制剂的患者所发生的移植物排斥反应。 b.骨髓移植 --预防骨髓移植排斥反应。 --预防和治疗GVHD。 1.2 非移植性适应症 诊断和决定处方本品者,应是具有应用免疫抑制剂,特别是环孢素经验的医师。 a.内源性葡萄膜炎 --活动性有致盲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而常规疗法无效或产生不可接受的不良反应者。 --7-70岁肾功能正常的伴复发性视网膜炎的贝切特氏(Behcet's)葡萄膜炎患者。 b.银屑病 交替疗法无效或不适用的严重病例。 c.异位性皮炎 传统疗法无效或不适用的严重病例。 d.类风湿性关节炎 2.其它可能用途 肾病综合征 --特发性皮质激素依赖性和拮抗性肾病综合征(活检证实大多数病例为微小病变型肾病[MCD]或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症[FSGS])传统细胞抑制剂治疗无效、但至少尚存在50%以上的正常肾功能的患者。应用本品后,可缓解病情,或维持由其它药物包括皮质激素所产生的缓解作用,从而停用其它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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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适用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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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述感染症: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乳突腔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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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米非司酮片与前列腺素药物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