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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1)成人心血管系统的血管造影;适用范围包括脑动脉,冠状动脉、外周动脉、内脏和肾脏动脉造影、静脉造影、主动脉造影和左心室造影; (2)头部和体部CT增强扫描及静脉排泄性尿路造影; (3)儿童心血管造影、头部和体部CT增强扫描及静脉排泄性尿路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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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1)成人心血管系统的血管造影;适用范围包括脑动脉,冠状动脉、外周动脉、内脏和肾脏动脉造影、静脉造影、主动脉造影和左心室造影; (2)头部和体部CT增强扫描及静脉排泄性尿路造影; (3)儿童心血管造影、头部和体部CT增强扫描及静脉排泄性尿路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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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 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 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 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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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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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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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免疫缺陷者初发和复发性粘膜皮肤感染的治疗以及反复发作病例的预防;也用于单纯疱疹性脑炎治疗。 2. 带状疱疹:用于免疫缺陷者严重带状疱疹病人或免疫功能正常者弥散型带状疱疹的治疗。 3. 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4. 急性视网膜坏死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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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仅用于: 1、 预防可能发生于有巨细胞病毒感染风险的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 2、治疗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包括爱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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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该品适用于头孢甲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拟杆菌属等引起的下述感染症: ⒈ 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继发感染;肺脓肿、脓胸。 ⒉ 肾孟肾炎、膀胱炎;前庭大腺炎、子宫内膜炎、子宫附件炎、盆腔炎、子宫旁组织炎。 ⒊ 胆管炎、胆囊炎、肝脓肿;腹膜炎。 ⒋ 烧伤、手术创伤的继发感染。 ⒌ 败血症。 ⒍ 脑脊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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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除非用于某些内分泌失调疾病的替代治疗,糖皮质激素仅仅是一种对症治疗的药物。 1. 抗炎治疗: -风湿性疾病:作为短期使用的辅助药物(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 创伤后骨关节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急性或亚急性滑嚢炎。 上踝炎。 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银屑病关节炎。 强直性脊柱炎。 -胶原疾病(免疫复合物疾病):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 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 结节性多动脉炎。 古德帕斯彻综合征(Goodpasture’s Syndrome)。 -皮肤疾病: 天疱疮。 严重的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 剥脱性皮炎。 大疱疱疹性皮炎: 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严重的银屑病。 蕈样真菌病: 荨麻疹。 -过敏状态:用于控制以下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的或造成机能损伤的过敏性疾病。 支气管哮喘。 接触性皮炎。 异位性皮炎。 血清病。 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 药物过敏反应。 荨麻疹样输血反应。 急性非感染性喉头水肿(肾上腺素为首选药物)。 -眼部疾病。严重的眼部急慢性过敏和炎症,例如: 眼部带状疱疹。 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脉络视网膜炎。 扩散型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 视神经炎。 交感性眼炎。 -胃肠道疾病:帮助患者度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 溃疡性结肠炎(全身治疗)。 局限性回肠炎(全身治疗)。 -呼吸道疾病: 肺部肉瘤病。 铍中毒。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于暴发性或扩散型肺结核。 其它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征(Loffler’s Syndrome)。 吸入性肺炎。 -水肿状态: 用于无尿毒症的自发性或狼疮性肾病综合征的利尿及缓解蛋白尿。 2. 免疫抑制治疗 -器官移植。 3. 治疗血液疾病及肿瘤 -血液疾病: 获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成人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仅允许静脉注射,禁忌肌内注射)。 成人继发型血小板减少。 成红细胞减少(红细胞性贫血)。 先天性(红细胞)再生不良性贫血。 -肿瘤:用于不列疾病的姑息治疗: 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 儿童急性白血病。 4. 治疗休克: 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诱发的休克,或因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而使休克对常规治疗无反应(氢化可的松为常用药。若不希望有盐皮质激素活性,可使用甲基强的松龙)。 对常规治疗无反应的失血性,创伤性及手术性休克。尽管没有完善的(双盲对照)临床研究,但动物实验的资料显示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可能对常规疗法(例如:补液)无效的休克有效。同时请参见“注意事项”中的“感染性休克”部分。 5. 其它: -神经系统: 由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和(或)手术及放疗引起的脑水肿。 多发性硬化症急性危重期。 急性脊髄损伤。治疗应在创伤后8小时内开始。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 -累及神经或心肌的旋毛虫病 -预防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6. 内分泌失调: 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 急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以上疾病氢化可的松为首选药物,如有需要,合成的糖皮质激素可与盐皮质激素合用。) 已知患有或可能患有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患者,在手术前和发生严重创伤或疾病时给药。 先天性肾上腺增生: 非化脓性甲状腺炎。 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