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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试验结果,复方磺胺嘧啶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 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急性中耳炎。 3.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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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轻症感染,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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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 磺胺嘧啶(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为 1. 敏感脑膜炎球菌所致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治疗和预防。 2. 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及皮肤软组织等感染。 3. 星形奴卡菌病。 4. 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 5. 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宫颈炎和尿道炎的次选药物。 6. 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新生儿包涵体结膜炎的次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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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对其呈现敏感的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和某些肠杆菌属和腐生葡萄球菌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初发病例。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无效。目前本品很少单用,一般均与磺胺药,如磺胺甲硝唑或磺胺嘧啶联合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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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 (1) 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 (2) 支原体属感染。 (3) 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4) 回归热。 (5) 布鲁菌病。 (6) 霍乱。 (7) 兔热病。 (8) 鼠疫。 (9) 软下疳。 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2. 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 3. 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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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对蛔虫、钩虫、蛲虫和粪类圆线虫病有较好疗效。本品由于本品单剂量有效率较高,故适于集体治疗。对班氏丝虫、马来丝虫和盘尾丝虫成虫及微丝蚴的活性较乙胺嗪为高,但远期疗效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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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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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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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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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 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 3. 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 4. 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5. 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 6. 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 7. 急性药物毒物中毒 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8. 对某些呋塞米无效的病例仍可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