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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各种癣病的治疗,包括头癣、须癣、体癣、股癣、足癣和甲癣。上述癣病由深红色发癣菌、断发癣菌、须发癣菌、指间发癣菌等以及奥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样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 本品不宜用于轻症、局限的浅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药已可奏效者。灰黄霉素对念珠菌属、组织胞浆菌属、放线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奴卡菌属及隐球菌属等感染及花斑癣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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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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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炎症性肠病,即Crohn病和溃疡性结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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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心、脑血管疾病及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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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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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1. 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 2. 软组织损伤和炎症; 3. 解热; 4. 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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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小儿因痰液粘稠引起的咳痰、呼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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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试验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摩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3.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4. 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5. 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6. 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 7. 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ETEC)所致的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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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亦用于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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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亦用于白细胞减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