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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止吐药。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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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止吐药。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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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返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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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 上呼吸道感染。 (2) 下呼吸道感染。 (3) 耳鼻喉感染。 (4) 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 皮肤软组织感染。 2. 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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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 上呼吸道感染。 (2) 下呼吸道感染。 (3) 耳鼻喉感染。 (4) 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 皮肤软组织感染。 2. 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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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红细胞生成性原卟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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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 1. 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足扭伤、肌肉拉伤等。 2. 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 3. 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 4. 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 5. 非关节性风湿病。 6. 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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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 1. 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足扭伤、肌肉拉伤等。 2. 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 3. 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 4. 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 5. 非关节性风湿病。 6. 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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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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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 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 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 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