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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增龄性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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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预防和治疗因血小板高聚集状态引起的心、脑及其他动脉的循环障碍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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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 2. 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下呼吸道感染。 3. 肺炎支原体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4. 百日咳杆菌引起的百日咳:红霉素可有效消除患者咽喉部的百日咳。临床研究表明红霉素能够预防易感人群感染百日咳。 5. 白喉:白喉是由于白喉杆菌产生毒素所致,霉素可以预防易感人群成为白喉带菌者或根除带菌者体内病菌。 6. 微小棒状杆菌引起的红癣病。 7. 溶组织阿米巴引起的肠道内阿米巴。 8. 李斯特菌引起的单核细胞增多症。 9. 化脓性链球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的轻度、中度感染。 10. 梅毒螺旋体引起的初期梅毒:对于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口服红霉素可以作为治疗初期梅毒的一种选择药物,在治疗初期梅毒前,必须进行脑脊液的检查;子宫内梅毒不建议使用红霉素来治疗。 11. 沙眼衣原体引起的以下疾病:新生儿结膜炎、幼儿肺炎、怀孕期间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当四环素禁忌或不能耐受时,红霉素可用于治疗沙眼衣原体引起的成人泌尿、子宫颈内、直肠的感染。 12. 肺炎军团菌引起的军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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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各型疟疾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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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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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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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 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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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病经一线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无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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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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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流行性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