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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症。也用于心脏疾患及急、慢性肝炎,抗血吸虫药物引起的心脏或肝脏毒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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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并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胞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里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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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 1.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 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 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 4. 伤寒。 5. 骨和关节感染。 6. 皮肤软组织感染。 7. 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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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脑、心及外周围血管痉挛所致的缺血,肾、胆或 胃肠道等内脏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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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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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峰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本品适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病。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峰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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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脑、心及外周围血管痉挛所致的缺血,肾、胆或 胃肠道等内脏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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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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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由肺炎衣原体、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卡拉摩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需要首先采取静脉滴注治疗的社区获得性肺炎。 2.由沙眼衣原体、淋病双球菌、人型支原体引起的需首先采取静脉滴注治疗的盆腔炎。若怀疑合并厌氧菌感染,应合用抗厌氧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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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脑部血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 2.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如血栓栓塞性脉管炎、腹部动脉阻塞、间歇性跛行或静息痛; 3.内耳循环障碍如突发性耳聋、老年性耳鸣及耳聋; 4.眼部循环障碍如糖尿病性视网膜动脉栓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