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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由肺炎衣原体、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卡拉摩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需要首先采取静脉滴注治疗的社区获得性肺炎。 2.由沙眼衣原体、淋病双球菌、人型支原体引起的需首先采取静脉滴注治疗的盆腔炎。若怀疑合并厌氧菌感染,应合用抗厌氧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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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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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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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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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如进食不足、呕吐、严重腹泻、应用排钾性利尿药、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后引起的低钾血症等。 (2)预防低钾血症,当患者存在失钾情况,尤其是如果发生低钾血症对患者危害较大时(如果用洋地黄类药物的患者),需预防性补充钾盐,如进食很少、严重或慢性腹泻、长期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失钾性肾病、Bartter综合征等。 (3)洋地黄中毒引起频发性、多源性早搏或快速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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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如进食不足、呕吐、严重腹泻、应用排钾性利尿药、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后引起的低钾血症等。 (2)预防低钾血症,当患者存在失钾情况,尤其是如果发生低钾血症对患者危害较大时(如果用洋地黄类药物的患者),需预防性补充钾盐,如进食很少、严重或慢性腹泻、长期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失钾性肾病、Bartter综合征等。 (3)洋地黄中毒引起频发性、多源性早搏或快速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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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后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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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发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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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包括新生儿、婴儿、儿童等各年龄患者在内的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细菌感染性疾病的短期治疗。这些感染性疾病包括: (1)复杂性泌尿道感染:由埃希氏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绿脓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菌、奇异变形杆菌、变形杆菌属细菌(吲哚阳性)、沙雷菌属和枸椽酸菌属细菌以及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引起。 (2)败血症:由埃希氏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绿脓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菌和沙雷菌属细菌以及奇异变形杆菌等引起。 (3)皮肤软组织感染:由埃希氏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绿脓假单胞菌、肠 杆菌属菌和沙雷菌属细菌、奇异变形杆菌、变形杆菌属细菌(吲哚阳性)和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和非青霉素酶产酶菌)等引起。 (4)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腹腔内脓肿:由埃希氏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绿脓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菌、奇异变形杆菌、变形杆菌属细菌(吲哚阳性)和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和非青霉素酶产酶菌)等引起。 (5)下呼吸道感染:由埃希氏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绿脓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菌和沙雷菌属细菌、奇异变形杆菌、变形杆菌属细菌(吲哚阳性)和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和非青霉素酶产酶菌)等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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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包括新生儿、婴儿、儿童等各年龄患者在内的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细菌感染性疾病的短期治疗。这些感染性疾病包括: (1)复杂性泌尿道感染:由埃希氏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绿脓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菌、奇异变形杆菌、变形杆菌属细菌(吲哚阳性)、沙雷菌属和枸椽酸菌属细菌以及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引起。 (2)败血症:由埃希氏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绿脓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菌和沙雷菌属细菌以及奇异变形杆菌等引起。 (3)皮肤软组织感染:由埃希氏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绿脓假单胞菌、肠 杆菌属菌和沙雷菌属细菌、奇异变形杆菌、变形杆菌属细菌(吲哚阳性)和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和非青霉素酶产酶菌)等引起。 (4)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腹腔内脓肿:由埃希氏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绿脓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菌、奇异变形杆菌、变形杆菌属细菌(吲哚阳性)和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和非青霉素酶产酶菌)等引起。 (5)下呼吸道感染:由埃希氏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绿脓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菌和沙雷菌属细菌、奇异变形杆菌、变形杆菌属细菌(吲哚阳性)和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和非青霉素酶产酶菌)等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