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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仅用于: 1、预防可能发生于有巨细胞病毒感染风险的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 2、治疗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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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解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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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解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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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肝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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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预防和治疗抗恶性肿瘤药物治疗所引起的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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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并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它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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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改善肝脏功能,对肝脏疾病,如急慢性肝炎、肝硬化,尤其是对脂肪肝有较 明显的疗效;能改善肝内胆汁淤积;可用于酒精、巴比妥类、磺胺类药物中毒时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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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肝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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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为阿片类受体拮抗药。 1.用于阿片类药物复合麻醉术后,拮抗该类药物所致的呼吸抑制,促使病人苏醒。 2.用于阿片类药物过量,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 3.解救急性乙醇中毒。 4.用于急性阿片类药物过量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