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改善肝脏功能,对肝脏疾病,如急慢性肝炎、肝硬化,尤其是对脂肪肝有较 明显的疗效;能改善肝内胆汁淤积;可用于酒精、巴比妥类、磺胺类药物中毒时的辅助治疗。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①消化性溃疡出血。②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黏膜损害,和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并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胞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里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并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胞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里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并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胞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里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 (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 (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 (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 (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 (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早产儿及新生儿婴儿呼吸窘迫综合征(IRDS)的治疗。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癌、食道癌、胃和贲门癌、肺癌等及白细胞低下症。 亦可作为癌瘤术前药或用于联合化疗中。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肝昏迷。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