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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株引起的中度以上的下列感染性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 急性窦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所致。 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肺衣原体、嗜肺支原体或嗜肺军团菌所致者。 单纯性或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膀胱炎):有大肠埃希氏菌、肺炎克雷白菌、奇异变形杆菌等所致者。 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氏菌等所致。 单纯性尿道和宫颈淋病:由奈瑟淋球菌所致。 女性急性单纯性直肠感染:由奈瑟淋球菌所致。 在治疗之前,为了分离鉴定致病微生物及确定其对加替沙星的敏感性,应做适当的培养和敏感性试验。但在获得细菌检查结果之前即可开始本品治疗。得到细菌学检查结果后,可以继续合适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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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发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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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可以单独用于经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也可用于使用二甲双胍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采用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但不能替代二甲双胍。 那格列奈不适用于对磺脲类降糖药治疗不理想的2型糖尿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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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2型糖尿病(或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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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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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病。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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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为淋球菌所致尿道、宫颈和直肠感染二线用药,主要适用于由产青霉素酶或产染色体介导β内酰胺酶的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本品亦可用于已知其性伴侣有淋病的患者。播散性淋球菌感染的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亦可选用本品,由于许多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在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7天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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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 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 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5. 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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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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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周围神经病。因缺乏维生素B12引起的巨红细胞性贫血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