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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培氟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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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 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 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 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1) 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 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4) 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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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 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 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 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1) 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 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4) 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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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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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伤寒。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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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呼吸道疾病伴有黏痰,不易咳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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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 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3. 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4. 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素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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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 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3. 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4. 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素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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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血容量补充药。有维持血液胶体渗透压作用,用于失血、创伤、烧伤及中毒性休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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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为淋球菌所致尿道、宫颈和直肠感染二线用药,主要适用于由产青霉素酶或产染色体介导β内酰胺酶的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本品亦可用于已知其性伴侣有淋病的患者。播散性淋球菌感染的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亦可选用本品,由于许多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在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7天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