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 (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 (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 (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 (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 (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HIV(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急性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青霉素是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咽炎的常用药,也是预防风湿热的常用药物。阿奇霉素可有效清除口咽部链球菌,但目前尚无阿奇霉素治疗和预防风湿热疗效的资料)。阿奇霉素可用于男女性传播疾病中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阿奇霉素亦可用于由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及由杜克嗜血杆菌引起的软下疳(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包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包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 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副鼻窦炎。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用于结核杆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难治性军团菌感染的联合治疗。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1. 消化性溃疡出血。 2. 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和应激状态下溃疡大出血的发生。 3. 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发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并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胞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里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